2007年3月2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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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变思路 创新机制
宁海国土局探索执法监察新路子
董兴无

  近年来,针对土地违法行为屡禁不止、土地信访量居高不下的严峻形势,以及执法人员上下奔走、四处救火、穷于应付的被动局面,宁海县国土资源局致力于探索土地执法监察的新思路、新办法,努力创新执法机制,走出了一条新路子,并初见成效。其主要做法是:
  第一、实行“三个转变”,确保执法监察工作到位。
  理清执法监察工作思路,是做好执法监察工作的前提。在认真总结以往的执法监察工作时,该局发现化力气不少,但收效不佳,有时甚至出现执法违法乃至败诉现象,因此必须调整好工作思路,以取得预期的效果。鉴于此,该局实行了“三个转变”:一是从注重政府的调处意见转变为严格依法查处;二是从查处农村、农民个人违法用地行为为主转变为对农村、城区、开发区与工业区块企业的违法用地行为一并查处;三是从单一查处非法占地案件,转变为查处破坏耕地、非法买卖、改变土地用途等所有违法案件。这“三个转变”,确保了执法监察工作到位。
  第二,健全完善制度,执法工作责任更加明确。
  为保证执法监察工作新思路的顺利实施,该局首先从制度建设上着手,以制度的不断健全、完善、创新来规范执法监察工作的开展。近年来,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,先后制定出台了《关于建立宁海县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》、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巡查工作的通知》、《关于印发〈宁海县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、《关于印发〈宁海县国土资源局信访工作考评表〉的通知》等一系列加强和规范执法监察工作的制度。这些制度的出台,强化了对执法监察工作的领导,理顺了执法监察工作方方面面的关系,落实了局内所有人员各自的行政执法责任,加大了对执法监察工作的考核,从制度上保障了执法监察工作的顺利展开。
  第三、加大执法力度,做到查人查事相结合。
  执法监察思路的调整,使执法人员有种轻装上阵的感觉,不再像以往那样过多考虑政府的意见而束缚住自己的手脚。2006年,该局共立案查处46件土地违法案件(为历年之最),全部依法作出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,其中除7件是作出没收处理,其余都作出拆除处理,已按法定期限规定逐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并且做到查事与查人相结合,对6名违反国土资源管理的责任人,向当地镇党委、街道党工委发出了给予党纪处分的建议书;对1件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。与此同时,开展诸如城市规划区内项目违法用地专项整治、城区改变土地用途专项整治、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整治活动,执法范围不断拓展。
  第四、创新执法监察巡查工作机制,坚决制止违法用地。
  巡查工作在土地执法监察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,但以前或多或少存在着未重视执法监察巡查的现象。该局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健全规范了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,切实提高巡查在土地执法监察中的重要地位,从而更好地发挥巡查的作用。
  (一)按照属地管理、区域划分、责任到人的原则,各基层国土所(监察中队)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执法监察巡查工作。
  (二)建立完善切实可行的巡查体系。
  第一、划清巡查区域等级;第二、建立规范的巡查台账;第三、法规监察科、监察大队不定期地组织有一定规模、影响较大的全县性土地执法监察巡查活动;第四、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报纸等媒体,及时宣传执法监察巡查情况,及时反馈处置情况。
  (三)要求各基层国土所(监察中队)在开展巡查的同时,着重抓好“两个结合”:一是巡查数量与质量相结合;二是巡查与案件查处相结合。
  (四)局法规监察科、监察大队每月对各所(监察中队)的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。
  各基层国土所(监察中队)严格按照规定,把巡查工作放在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位置,从过去每月1-2次的巡查次数增加到每星期1-2次,大大提高了巡查次数。去年各基层国土所(监察中队)在巡查中共发现违法用地321起,制止率达100%,真正做到及时发现、及时制止、及时处理。